一般道路改善路段之選定,係依路面老化破損情況、交通量、挖掘頻率、修補頻率,並配合其他管線單位挖掘期程,訂出施作的先後順序。
以開口契約委外施工、人手孔下地或減量、鋪設前協調管線單位及附近新建案,配合埋設管線,完工後3年內禁挖。
刨除5cm,部分路基改善,鋪設5cm。